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獨立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本會計師事務所承接中小型企業、非公有經濟、個體經濟組織的會計人員全面代理工作,客戶只需配備一名專職(不一定專人)人員,與本所工作人員建立業務關系,其他一切建帳、算帳、記帳、報稅工作均由本公司派人完成。我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可以到貴公司辦公,貴公司也可以將有關資料送到本所記帳,視具體情況而定。
代理記帳的業務范圍:
1.代購帳薄及記帳憑證(費用由業主自理)
2.開立會計帳戶,建立會計核算帳戶體系;
3.根據業主提供的合法原始憑證(指:購銷發票、入庫單、領料單、款項匯出匯入底單及其aa他財務收支單據、有關經濟合同等)編制會計分錄;
4.記帳及結帳;
5.編制會計報表。
代理記帳的工作時間業主業務量而定,一般每月集中記帳一次,業務量大的每星期一次,或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定。代理記帳的人員安排 我所派出相應業務水平的會計專業人員,并保證業主在與本公司簽定的服務合同期內絕不中斷記帳服務。相應的稅務服務我公司記帳人員可為客戶辦理納稅申報以及納稅事務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