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轉讓住房如何繳納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關鍵詞:個人 普通住房
是否有效:有效
二、河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
根據《關于印發《河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冀地稅發(2003)42號)規定:河北省規定安置殘疾人就業的比例為不低于上年度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的1.5%。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體殘疾人,按安排兩名殘疾人計算。本行政區域內安排對象不足的,經當地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批準,可按實有殘疾人數量降低就業比例。征收標準為:(單位上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對暫未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向各級地稅機關繳納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一人的單位,按比例差額計算繳納。
關鍵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征收
是否有效:有效
三、夫妻之間房屋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4號)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育,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關鍵詞:婚姻存續 契稅
是否有效:有效
四、出租房產免收租金如何繳納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2條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關鍵詞:免收租金 房產稅
是否有效:有效